武平工业园区
| 工业园区 |2011-10-07
(一)基本情况
武平工业园区是省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4.37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3.5平方公里,位于县城南端,距县城中心1公里,建有110kV变电站、污水处理厂、搅拌站、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中的江西会昌至漳州古雷港高速公路贯穿于园区。
武平工业园区是实施武平县“一河两岸南拓北扩西进”城市发展战略和构筑“三足鼎立、众星拱月”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生产要素集聚、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主战场;是承接厦漳泉、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实现梯度开发的主要平台;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成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县的重要载体。
武平工业园区自2005年9月动工兴建以来,按照定位准确,产业突出,功能完善的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高品位管理、高速度发展,不断加强园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园区采取土地出让、标准厂房出租、出售等多形式经营运作,着力打造园区三大板块,一是以标准厂房出租为主体的租赁厂房板块,现有企业26家;二是以出让工业用地为主体的自建厂房板块,现有自建厂房61家;三是以标准厂房和自建厂房配套的集商住、休闲、娱乐、健身为主体的配套服务板块,现有企业4家。入园企业91家(机械企业11家),企业总投资42.9亿元,竣工投产企业71家,规模工业43家。
(二)产业定位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光伏和电子、不锈钢、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等产业,通过培育、扶持、改造,形成产业整合创新、动态优化、高效低耗的新型产业体系。
(三)优惠政策
在以优惠的政策、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相继出台了《武平县促进工业集中区投资与企业发展政策》、《武平县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办法》、《武平县关于鼓励促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机械、电子企业投资与发展的若干规定》、《武平县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出租、出售办法》、《武平县关于对外来投资者发放客商证的暂行办法》、《武平县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企业招工用工若干规定》、《武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收费优惠政策》、《三大园区配电工程安装的优惠措施》、《武平县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相关暂行规定》、《武平县关于招商项目合同签订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武平县工业用地、工业用房契税政策》、《武平县工业园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用支付标准》、《武平县关于鼓励和促进不锈钢产业投资与发展的若干规定》、《武平县关于进一步扶持机械制造产业发展用电优惠的暂行规定》等政策。
1、在用地方面。园区管委会提供完成审批、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等工作的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体为通路,道路通至厂门;通电,高压线通至企业专用变压器;通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及排污管道至厂围墙边;一平,厂区按集中区规划进行土地整平)。
2、在财税方面。一是实行规费减免。对园区企业因项目建设形成的行政规费实行减免政策,不能免收的项目规费按低限标准执行。二是信贷担保扶持。县国投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选择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给予贷款信用担保,相关银行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并给予利率优惠。三是增强园区自我融资能力。实行“以商补工”,将园区内规划为商贸用地的土地由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储备整治,所得收益用于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由园区管委会将园区开发形成的国有资产和县政府划拨的国有资产组建融资平台,增强园区的融资担保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