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坊片区2016年小学招生方案
| 招商动态 |2016-07-01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岩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龙开社发〔2016〕52号
红坊片区2016年小学招生方案
为了做好红坊片区各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结合红坊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红坊镇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炯亮
副组长:赖敏麟 邱卫钦 温荣升 连劲松
成 员:沈彩海 吴俊开 赖志勤 江 毅 林淦兰 杨锋忠 林建忠
各所小学下设“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户籍地划片优先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1.具有红坊镇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未达入学年龄一律不收,残疾儿童动员到特教学校就读)。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者,报名之前,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红坊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
2.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未达入学年龄和超龄的随迁子女不在招生范围内。
四、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中心小学计划招生2个班。招生范围:南阳、紫安、倒流水、赤坑、岭背、中联、联合、龙星、坂子斜等行政村及镇直机关。
东阳小学计划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东阳村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东埔小学计划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东埔、龙溪邦、进贝等行政村。
黄岗小学计划招生1个班。招生范围:平洋、坎洋、北洋等行政村。
红炭山学校(小学部)计划招生2个班。招生范围:上洋、田心、下洋等行政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要求
1.红坊户籍: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户口薄;(2)儿童预防接种证。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的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到东阳小学、红炭山学校报名登记建档。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暂住证或房产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
暂住证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须在新罗区暂住一年以上,办证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
六、招生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红坊户籍:7月25-26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2.登记地点:红坊户籍到划片范围招生学校提交有效材料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划片范围到招生学校提交有效材料登记。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14年6月30日以后的一律到东阳小学及红炭山学校登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招生条件的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到暂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建档,然后由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招收、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3. 登记结束后各校到派出所核实家长提供的户口本和暂住证信息,如有造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招生人数控制班额数每班50人(东阳小学、东埔小学、黄岗小学及红炭山学校因教室较小,每班只能容纳40人)。
七、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经开区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开发区辖区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送审有关材料,填写《经开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经开区2016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八、招生纪律
1.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规定。
2.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特别要严格把关年龄、范围和相关条件,要严格控制班额,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钱物、失职渎职或恶意滋事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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